摩鑫
學生轉學及轉專業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學生轉學及轉專業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摩鑫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摩鑫按規定辦理學生轉學🤾🏽♀️、轉專業事宜,並堅持公開、公平的原則💇♀️。因社會人才需求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摩鑫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調整相關學生所學專業和專業方向,或辦理學生轉學。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我校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
第二章 轉學
第四條 學生因患病、家庭特殊困難或摩鑫專業培養條件變化等原因,不宜在本校繼續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因病需要轉學的學生🤹,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以“特殊困難”為由申請轉學的學生,一般僅限於家人需要學生就近照顧,需提供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的證明材料、家人病情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該生確實需要回到家庭所在地高校學習🫳🏿。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摩鑫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因摩鑫培養條件改變等非學生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摩鑫應當出具證明,由河南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摩鑫💭。
第六條 申請轉入我校的學生,由學生管理處、教育教學處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符合轉學條件和摩鑫培養要求🫳🏼,且摩鑫有培養能力的,填寫《摩鑫學生轉學轉入申請表》♉️,並由學生管理處報主管校長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審議通過後由校長簽署接收函,並在摩鑫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無異議的🧑🏼🏭,按河南省教育廳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學生在轉入手續辦理結束後,方可辦理相應手續進入我校學習。
第七條 申請轉出我校的學生🧑🦽➡️,由本人填寫《摩鑫學生轉學轉出申請表》,院(系)對學生轉學申請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是否同意學生轉出。同意轉出的,憑接收摩鑫出具的接收函及相關證明材料🐇,由學生管理處審核後報主管校長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在摩鑫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無異議的,按河南省教育廳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學生在轉出手續辦理結束後方可離校。
第八條 轉學學生的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四份🍲,除摩鑫留存外🙋,同時報轉入和轉出摩鑫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跨省轉入我校的學生👦🏼,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商河南省教育廳學生學籍管理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河南省教育廳將有關文件抄送我校所在地公安機關。
第九條 摩鑫對轉入我校的學生將在轉入後1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發現違規行為的,將取消其轉學資格。
第三章 轉專業
第十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
摩鑫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學生可以按照摩鑫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經摩鑫批準,在校內進行公示,並報教育廳審核備案。
休學創業或退役後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摩鑫應當優先考慮。
第十一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學生必須是摩鑫正式錄取的專科學生;
(二)學生確有專長🦽👩🏿🦱,本人申請,摩鑫考核證實⏮,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三)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四)嚴格遵守摩鑫紀律,沒有受過行政處分🏌🏼、沒有作弊記錄;
(五)經摩鑫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者👨🏿🦰。
第十二條 轉專業的要求☣️:
(一)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當年收費標準😁,交納學費後再到轉入系部註冊報到👨🏿🍳;
(二)轉專業的學生按照新調入專業教學計劃要求修讀課程🔐🫴🏻,所缺課程按照《摩鑫考試工作管理規定》完成🧑🏻🎨;
(三)學生申請調整專業只能是在註冊入學第一學年內提出;
第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申請調整專業跨科類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
(三)畢業年級的;
(四)受過行政處分、有作弊記錄的。
(五)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應由本人填寫《摩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經轉出、轉入院(系)同意後🔘,由學生管理處🤜🏿、教育教學處匯總,報主管校長簽署意見,並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確定無異議的,由學生管理處報教育廳審批備案,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異動信息。
第十五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辦理時間依照河南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學生管理處、教育教學處負責轉專業的安排和到省教育廳辦理審批備案手續。轉專業辦理程序見附件5。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留學生及港☮️、澳🕸、臺、僑學生轉學、轉專業參照本細則執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轉學⁉️、轉專業參照本細則製定相應的管理細則;中外合作辦學學生轉學🏄🏼♀️、轉專業依照雙方協議約定的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摩鑫委托學生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頒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