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鑫學生評定考核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校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使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造、體育競賽、文藝活動、誌願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獲得客觀評價,根據《普通高等摩鑫學生管理規定》、《摩鑫學生管理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校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
第二章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細則
第三條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相關的程序和規定,客觀地對學生進行綜合考核。
第四條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內容和方法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是將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表現以學生個人百分製形式分解成具體指標,以個人百分製記分的一種考核辦法。思想品德分值占20%🛃,學業成績分值占70%,文體科技分值占10%🔛。其計算公式為🐇:思想品德分值+學業成績分值+文體科技分值≤100分。
學期學生個人百分製排序名次🧔♀️,按學期個人百分製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學年學生個人百分製排序名次,按本學年兩個學期個人百分製考核分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畢業生個人百分製排序名次,按三學年個人百分製考核分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第五條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標準
(一)思想品德分值標準
1.思想品德分值包括基礎分、獎分♋️👨🏽💻、扣分🧘;
2.基礎分占思想品德分值的60%,按60分計算;
3.獎分標準:
①本學期獲國家、省級、市級、校(縣)級🧾、院(系)級🐥、班級表彰的個人分別獎14分、12分🔦、10分、8分🐶、6分、3分(同一項表彰不重復獎分,只取最高分);
②被評為優秀宿舍的,每次宿舍長獎2分🧏♀️,其他成員獎1.5分;
③被摩鑫評為優秀部室、優秀團體的,其主要負責人獎4分,其他成員獎3分。摩鑫各部門在頒獎發證之前報學生處備案,否則不記入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成績;
④積極參與摩鑫組織或舉辦各類集體活動但未有表彰或頒獎發證的,由對應輔導員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獎1~10分。
4.扣分標準:
①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者分別扣10分、15分、20分👨🏻💻、40分;
②曠課每學時扣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③摩鑫、院(系)、班級活動(包括開會💁🏻♂️、勞動等)缺勤一次扣2分;
④受通報批評的學生宿舍,責任人扣2分,其他成員扣1分;
⑤違反“宿舍文化建設”規定的一次扣2分♝。
註:若思想品德考核分班級第一名超過100分時👨🏽🦲,則班級所有同學思想品德考核分應乘以系數K(K=100分/第一名思想品德考核分)×20%,即為思想品德分值。
(二)學業成績分值標準
1.學業成績分值包括基礎分、獎分🧀、扣分;
2.基礎分按該生本學期所學課程的平均學分成績計算。若成績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評定時,則相應轉換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3.獎分標準♥︎:
①本學期通過國家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者分別獎4分🫃、8分📔;
②本學期在CN級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獨著或第一作者🧗🏿♀️,每篇獎8分,在校內刊物上發表一篇獎3分;
③本學期獲職業技能鑒定證書者獎2分🙎🏻。
④本學期在國家級專業技能競賽中榮獲團體及個人一、二、三等獎🫧🛹,以及優秀獎的每人分別獎10分👩🏻🦼👩🏿🏭、8分👩🍼、6分、4分🧋;在省級專業技能競賽中榮獲團體及個人一、二、三等獎,以及優秀獎的分別獎8分、6分🪟👮🏻♀️、4分、2分;在市級(校級)專業技能競賽中榮獲團體及個人一、二、三等獎😣🤏🏻,以及優秀獎的分別獎6分、4分、2分、1分。
註:若學業成績考核分班級第一名超過100分時🧟,則班級所有同學學業成績考核分應乘以系數K(K=100分/第一名學生學業成績考核分)×70%,即為學業成績分值。
(三)文體科技分值標準
1.文體科技分值包括基礎分🖌、獎分、扣分;
2.文體科技基礎分占文體科技分值的60%👐🏿,按60分計算;
3.獎分標準:
①本學期在國家級科技文化體育活動中,榮獲前8名的個人分別獎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榮獲集體(或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16分⛑️、14分💼🙊、12分;榮獲鼓勵集體獎的獎8分。
本學期在省級科技文化體育活動中👼,榮獲前8名的個人分別獎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榮獲集體(或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14分、12分↙️、10分;榮獲鼓勵集體獎的獎6分。
本學期在市級科技文化體育活動中🤹♀️,榮獲前8名的個人分別獎16分🧕、14分𓀃、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榮獲集體(或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12分🏏、10分、8分🚀;榮獲鼓勵集體獎的獎4分。
本學期在校級科技文化體育活動中,獲前8名者分別獎15分、13分、11分、9分、7分🕵🏼🐈⬛、5分🧚🏼、3分、1分。榮獲集體(或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10分🫱🏽、8分、6分🧑🏼🚒👦🏻;榮獲鼓勵集體獎的獎2分。
②本學期在創新創業中科技成果獲得專利👩🏿💼⚉、獎勵、結項者👸🏿,國家級🧑🏼🌾、省級、市級、校級分別獎16分、14分、12分、10分,按排名先後依次遞減20%👨🏽⚕️。
4.扣分標準:
①本學期違反科技文化體育活動紀律的扣10分🧑🏻🦱;
②本學期無故不參加科技文化體育活動的每次扣2分🤴🏽。
註🚤:若文體科技考核分班級第一名超過100分時,則班級所有同學文體科技考核分應乘以系數K(K=100分/第一名文體科技考核分)×10%🫃🏼,即為文體科技分值。
第六條 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實施
(一)每學期初,各班成立考核小組💇,由班幹部、學生代表等至少5人組成(其中學生代表不少於3人);各班級考核小組製訂出本班的考核細則👩🎨,並將考核得分每周統計一次,每月公布一次,每學期匯總一次;輔導員(班主任)要認真負責🙍🏽♀️,加強領導,確保學生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二)各班每學期初將上學期考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計入學生個人考核成績。每學期的考核結果交院(系)存檔🧑🏻🔬,並報學生處備案🤸🏽♀️。
(三)在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並從其個人百分製考核後的總分中扣除5分👆🏿🧑🎄。
(四)為保證考核的嚴肅性,院(系)對學生百分製考核計算分值時應以表彰文件、獲獎證書或摩鑫認可的參與行為為準,否則不記入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成績🏢。
(五)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結果作為評定獎學金🥓、優秀畢業生及評先獎優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 院(系)可根據此辦法製定具體實施細則。學生個人百分製考核相關內容由學生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章 班級千分製考核細則
第八條 班級千分製考核采用積分製,分基礎分、加分和減分三部分💃🏼。
第九條 基礎分值為1000分✌️。
各班每月基礎分值1000分✈️🧑🏻🦯➡️,根據班級的加分和減分綜合計算積分(即以1000分為基礎進行加、減分)。
第十條 加分🦼、減分
(一)加分
1.班級受到國家級🏀、省級﹑市級、校(縣)級表彰一次分別加80分🏡、70分、60分、50分。
2.參加國家級活動榮獲一🥘、二、三等獎(集體) 分別加80分👏🏿、70分、60分, 榮獲其他獎項加50分;個人榮獲一、二、三名次的,班級加35分、30分👨🦲、25分⛅️,其他獎項加20分。
參加省級活動榮獲一🧖🏿♂️、二、三等獎(集體) 分別加70分🛼、60分🙍♂️、50分, 榮獲其他獎項加40分🥼;個人榮獲一、二、三名次的,班級加30分、25分、20分👹,其他獎項加15分。
參加市級活動榮獲一、二、三等獎(集體) 分別加60分、50分、40分, 榮獲其他獎項加30分;個人榮獲一、二🕵🏿♀️🎅🏼、三名次的⚠,班級加25分⛲️、20分、15分🦹🏻♂️,其他獎項加10分👩🏽🦰。
參加校(縣)級活動榮獲一🚴🏽♂️♦︎、二、三等獎(集體)分別加50分🥅、40分、30分🪭,榮獲其他獎項加20分🧑💻;個人榮獲一📏、二、三名次的🔴,班級加20分、15分、10分,其他獎項加5分🧫。
3.在中文核心✋🏿、一般CN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每篇分別加60分👩🏼🦲、30分。
(二)減分
1.受紀律處分的扣分標準為:每人次開除學籍的100分,留校察看的80分🖖🏼😮,記過70分,嚴重警告60分,警告50分🎁。
2.違反摩鑫其他有關管理規定的每人次扣30分👐🏻。
第十一條 班級千分製考核實施
(一)班級千分製考核結果由院(系)學生分會每周統計一次,每月公布一次,每學期匯總一次。分團委要認真負責,加強領導☝️,確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二)各院(系)每學期初將上學期考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計入班級考核成績⛷。每學期的考核結果交院(系)存檔👍🏼,並報學生處備案。
第十二條 班級千分製考核結果應用
學期班級千分製考核平均分數和班級全體學生個人百分製平均分值加權相加排序。
班級最終考核成績=班級千分製平均分值×50%+班級全體學生個人百分製平均分值×10×50%。
班級最終考核成績作為衡量班級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及評選先進班集體的主要依據🚉🐯。
第十三條 班級等級評定
(一)班級等級由院(系)根據班級最終考核成績分年級評定。
(二)評定比例:每學年一等班級占20%👨🏼🔧,二等班級占60%,三等班級占20%。
(三)班級等級每學年評比一次,由院(系)組織評比🎬,評比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生處備案。
第十四條 班級千分製考核相關內容由學生管理處負責解釋。